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蔡泽雄: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诉被告蔡泽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于2019年6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粤5102民初16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撤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