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 州 市 湘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黄文永:
本院受理申请人潮州市自然资源局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 /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