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linxifating |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3日 | 点击数:4566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黄秀抛:
本院受理原告谢秀丰诉被告黄秀抛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5102民初5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谢秀丰撤诉。本案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为150元,由原告谢秀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0一九年八月二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电子公告屏及官方网站刊登,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