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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2019)粤5102民初170号民事上诉状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minyiting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1日 点击数:3960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蔡庭芳、吴秀卿:

本院受理原告蔡少聪与被告佃惜儒及你们(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蔡少聪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0一九年十月十一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