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 州 市 湘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赵建伟:
本院受理申请人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一六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