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xingzhengting |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31日 | 点击数:7331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杨伟钿:
本院受理原告李茹诉被告袁广平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潮湘法民一初字第7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O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