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minyiting |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7日 | 点击数:4649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林子渤、刘淑宜:
本院受理原告陈维章诉被告林子渤、刘淑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质证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21年6月8日下午14时4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对原告申请司法鉴定提供的材料进行质证,原定开庭时间2021年7月6日9时须延期,具体开庭时间侯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0二一年四月七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 /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