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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5102民初2134号公告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lianting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5日 点击数:10845

       

 

潮州红金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潮州金叶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潮州红金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8日10时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 /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