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minyiting |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0日 | 点击数:11142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林瑞宏:
本院受理原告杨东贵、郑小梅与被告卢树喜、林瑞宏、黄巧云、林婷、第三人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陈桥村民委员会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案号列:(2023)粤5102民初76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杨东贵、郑小梅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
特此公告
二0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 /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