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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应诉(2023)粤5102民初1938号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linxifating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6日 点击数:10776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卢波

本院原告潮州市国有红山林场诉被告刘建武、王越、卢波、潮州市湘桥区菩提茶缘阁素食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质证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通知你应于20231214900磷溪人民法庭审判庭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逾期将视为放弃质证权利

 

 

   

十一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