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linxifating |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0日 | 点击数:9675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陈森钊: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廉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诉被告陈森钊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5102民初140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2023)粤5102民初1400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一页倒数第五行“林吉丰”更正为“陈森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官方网站刊登,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