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minyiting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6日 | 点击数:11127 |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受理原告李绿友与被告陈惠卿、李静辉、张晓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李绿友诉至本院请求死者张镇森(男,1934年12月2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520193412210011)之继承人、死者张强(男,1968年12月2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520197310095129)之继承人等协助其办理位于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太平街道下西平居委会下西平路南池仔内23号203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发出公告,现死者张镇森之继承人、死者张强之继承人应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登记,并参加诉讼。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