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minerting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8日 | 点击数:12625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张纯:
本院审理原告黄文波与被告张纯、第三人谢湘贵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本院已以(2023)粤5102民初1193号民事判决书对本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书已经通过公告方式向你送达。原审原告黄文波在法定时间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官方网站刊登.网址http://www.czxqcourt.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