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达隆货运站:
本院受理申请人潮州市潮安区交通运输局与被申请人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达隆货运站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受理案件通知书、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 /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