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minyiting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4日 | 点击数:12069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周庆红:
本院受理原告黄静娴与被告周庆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列:(2023)粤5102民初1988号],因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4年2月6日下午15时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0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