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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坊街“孙悟空”主动求合影 “1+6+N”守护古城“枫”景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yanjiushi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3日 点击数:2126

“我们在牌坊街游玩,突然两个‘孙悟空’主动凑过来,逗我们小朋友玩,随后他们便摆出造型,与孩子合影,可拍完照后这‘孙悟空’就突然掏出二维码,要我付款了!要知道得收费,我们不会合照的。”

原来,游客吴女士慕名前来潮州牌坊街景区旅游观光,在游玩过程中,有两名装扮成齐天大圣孙悟空形象的人员,主动配合做造型与吴女士的孩子合影,合照前并未对吴女士说明收费要求与计费标准,合影完毕后,他们随即拿出二维码,要求吴女士扫码付费。吴女士不愿意付款,双方争执不下,遂向太平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随后,湘桥区太平街道综治中心迅速依托“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协调组织调解,湘桥法院定点太平街道苏旋法官团队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现场,联合街道综治中心、司法所、城管办等多方力量开展纠纷化解工作。

吴女士:“法官,这两位‘孙悟空’既然是收费合影,应该提前让我们知道合影的价格,我们再选择合不合影,他们自己凑过来摆造型拍照,我觉得被欺诈了!他们这种行为法律允许吗?合法吗?”

“法官,我们穿这身行头每天在牌坊街摆各种造型,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就是为了赚点生活费而已。游客和我们拍照时也很开心,怎么到了付款就不愿意?”“孙悟空”扮演者张某、李某辩解道。

经与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了解该纠纷情况后,苏法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双方释明法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另外,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张某、李某,你们扮演“孙悟空”先合影后要求收费的行为,合影前没有明码标价,侵害了吴女士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吴女士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随后,太平街道综治中心、司法所、城管办工作人员对景区“孙悟空”张某、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警告,要求其不得再以类似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太感谢各位的帮助,不然我真要吃下这哑巴亏了。虽然只是几十块钱,但这些细节恰恰关乎到潮州的旅游品牌。潮州的美景和文化我甚是喜欢,虽然旅途中有了这个小插曲,但你们这种联合高效处理纠纷的旅游配套服务让我对潮州留下更好的印象,下次我还会来!”吴女士对本次参与“1+6+N”多元调解的各位工作人员表达了感谢。

法官提醒:市民及游客外出游玩时,遇见类似打扮成经典形象的人要谨慎合影,事先要问清楚消费要求和计费标准,避免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如果被强行收取费用,需认识到该行为系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的侵权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条牌坊街,千年府城史,潮州古城中心景区牌坊街展示着潮州深厚的历史文脉和特色的人文景观,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也为潮州古城牌坊街景区带来了勃勃生机。自“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以来,湘桥法院联合太平街道综治中心等多部门联合处理纠纷27宗,湘桥法院将继续积极践行能动履职理念,将助力潮州旅游经济发展与诉源治理有机结合,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诉外,与基层治理体系各部门多元联动,共同守护潮州古城好“枫”景,为推动文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让广大游客朋友感受到潮州旅游的独特魅力。

(苏洁杭  郭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