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翠翠副食店: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被执行人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翠翠副食店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一案,定于2024年8月14日下午15时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举行听证,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听证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