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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5102民初1468号公告应诉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linxifating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2日 点击数:374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青岛华夏百特包装有限公司

本院原告广东恩美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华夏百特包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4114930磷溪人民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