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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5102民708号公告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lianting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9日 点击数:4563

       

郑冬锐

本院受理原告卢维彬诉被告郑冬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123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一六年月十

 

 

 

 

(请张贴,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 /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