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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5102民初777号公告-判决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linxifating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6日 点击数:4203
 

        

衡水盟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潮州市丰业锆业新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衡水盟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粤5102民初7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0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