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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5102民初665号民事判决书公告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minerting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30日 点击数:4340
 

        

冯木生

本院审理原告徐键伟诉被告冯木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粤5102民初6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本院公告屏及本院官方网站刊登.网址http://www.czxqcourt.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