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谢源壁:
本院审理原告段婧娟诉被告谢源壁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粤5102民初95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